他忽然道:“你是为什么讨厌我。”
三秋张开嘴,不说话了。
陆小凤道:“我想了很久,都觉得自己没犯错误,就算是杀人之前还要有个原因,讨厌人不也是一样吗?”
三秋想想也是,人就算死都要做个明白鬼,这也算是临终关怀,所以他道:“因为你是城主的朋友。”
陆小凤:???
他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交朋友也成罪过了。
他抬头试图从三秋脸上找到开玩笑的痕迹,却发现她认真极了。
三秋道:“我讨厌你,白云城除了叶城主之外的所有人都讨厌你,因为你是城主的第一个朋友。”她道,“就算城主的第一个朋友不是你陆小凤,是陆小花,陆小草,我们也一样地讨厌。”
特殊的不是陆小凤,而是“叶孤城第一个朋友”这名头。
陆小凤面色古怪,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他见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人,听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但从没听过交朋友就要被讨厌的道理。
叶孤城的话从他脑中一闪而过。
“他们太喜欢我了。”
这回,陆小凤真是苦笑都苦笑不出来了。
陆小凤:不是很懂你们白云城的规矩。
他道:“好吧。”
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三秋道:“虽然我说城主让我来这等你是骗你的,但他确实有话让我带给你。”
陆小凤道:“这回总不是假的吧?”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他这一个大男人竟然说不过一个小姑娘。
三秋道:“我说是假的你又能怎么办。”非常的趾高气昂。
陆小凤苦笑:“我不能怎么办。”
哪怕这位小姑奶奶是在骗他,他大抵也分辨不出来。
谁叫白云城的人说假话太像是真话。
三秋翻白眼道:“说假话说真话你都不能分辨,还说什么天下难得的机灵人。”
陆小凤道:“我确实不是什么机灵人。”在更加机灵的三秋面前,他可不敢说大话。
谁知道小姑娘这时又反驳他道:“不,你就是。”
这一刻陆小凤福至心灵,他道:“又是你们城主说的?”
三秋道:“没错。”
叶孤城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指着一条猫说是狗,白云城的人就算是把眼睛刺瞎了也会说那是狗。
三秋道:“我们城主说,如果你来找他,就告诉你,这里找不到他。”
陆小凤问道:“这里找不到他,要去哪找他。”
三秋道:“江南。”
原来,早就在江湖人一窝蜂想要结交叶孤城之际,他就悄咪咪地下了江南,也难怪他们把京城翻了个底朝天都见不到白云城主的影子。
土地坚实,路旁布满芳草鲜花。
宽敞的马车在路上缓缓行驶,一人高的车轮压过土地上的小石子。
这年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两条腿,因为轻功的存在,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轻功高妙的人以双腿奔走,速度并不比千里马慢。
但你能让白云城主用两条腿赶路吗?当然不能,尘土脏了他的衣角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内,叶孤城并不能理解,为什么和仙沾一点边的人物都喜欢穿白衣,好看是好看,但真的很容易脏好吗?走两步路沾上泥土就完了,越是白的衣服黑斑点就越明显。
想要维持仙人的逼格,也要看环境允不允许。
一开始,白云城主的轻功并不能支撑他走到哪里都纤尘不染,所以他大大提升了换衣服的频率,一天换五次衣服都不嫌少,正常人都要被逼出洁癖。
他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换衣服,那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必须是逼格最高的人!
为了让衣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整洁,叶孤城苦练轻功,常常趁夜间看不清人脸时在白云城的各色房屋上飞驰,享受极限速度的快感。
白云城众:我们城主超级刻苦!
他的天分本就很好,又加上意志坚定每日勤练不辍,时间久了,终于练得一身好轻功。
脚踩在地上,都扬不起尘土,人世间的污浊根本无法触碰叶孤城的衣角。
至此,白云城主终于能穿着白衣出现在各大场所。
百姓a:我觉得我们城主是飘着走的。
百姓b:不,他就是飘着走的。
百姓c:天上的仙人怎么能脚踏实地呢?
百姓d:城主超级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