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接到请帖还是没接到请帖,但凡是想要试着跟孟家扯上关系的人都到了孟家老宅,并准备了丰厚的吊唁礼。
凌晓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胸口系着黑色的纱结,纯真稚气,三十来岁的凌父则是笔挺的黑色西装,在左腕围了一条黑纱,成熟英俊。两人坐车来到孟家老宅,递交了请帖之后,便被请进了大厅。
大厅内肃穆庄严,虽然有低声交谈的声音,却并没有人啜泣,以三爷为首的孟家人站在棺木边,看着吊奠者们一个接一个走到棺木前脱帽鞠躬,看起来神色平静。三爷仍旧穿着淡青色的唐装,挂着淡淡的和煦笑容,俊秀的外表让不少女客涨红了脸颊偷眼观察,但是那通身的气派却让人望而却步,不敢稍有逾越。他时不时向来客点头致意,仿佛这并不是一场殡礼,而只是一场普通的亲友聚会。
当然,没有人敢指责什么,也没有人敢在微笑着的三爷面前哭泣,所有人都摆着一张平静恭顺的面孔,安静地做着自己的事情,整个大厅井然有序。
孟家旧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今站在棺木旁的是新的赢家,沪省新的时代。
轮到凌晓的时候,她跟着凌父走到棺木前,凌父三鞠躬,而凌晓作为小辈则跪在地上,行拜礼。这是1912年颁布的《礼制》所规定的,虽然中国大多数地方对于新的礼仪颇为排斥,但是作为最为开放的沪省,对于这类西方的礼节倒是接受地相当平顺。
站起身后,凌晓忍不住又看了三爷一眼,正好对上他微微含笑的双目,那眼眸里虽然和煦温文,却并非是想要与她过多接触的意思。
凌晓心领神会地收回视线,刚要随着交上吊唁礼的凌父走到一边,就听到门外撕心裂肺地大声呼号。
“孟乔!你这个养不熟的白眼儿狼!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随着这一声女人的唾骂,又传来不少哭喊的声音,大厅内的众人微微骚动了一瞬便安静了下来——对于失败者的狗急跳墙,显然是不需要过多注意的,即使是有心想要看热闹,也要看看自己有没有看热闹的本钱。
本名为孟乔的三爷微微皱了皱眉,抬起手随意地轻轻挥了挥,转瞬间,那哭嚎咒骂的声音便安静了下来,想要来砸场子的人连大厅的门都没有进得来,就被弄得不见踪影。
三爷仍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笑容,连眼神都没有丝毫的波动,看来他赢得毫无悬念,而他的对手连翻身的余地都没有。
吊唁完毕后,凌晓和凌父并没有久留的资格,很快便离开了孟宅,坐上了回家的车子。
孟宅外的路上停了不少的车子,似乎整个城市的汽车都集中在了这里一般,看上去蔚为壮观。凌家的车顺着车流缓缓向前移动着,随着离孟宅越来越远,凌父一直紧绷着的神经也终于放松了下来,舒展身体靠在了座椅上。
“孟乔这个人,别看才二十岁出头,却着实是个不容小觑的狠角色啊!”凌父望着车窗外感慨道,颇有几分心有余悸的味道,看似忌惮,却又有些跃跃欲试。
“是吗?”凌晓松松地揪着凌父的衣袖,眨巴着眼睛宛若不谙世事,“我看那哥哥挺和善的,还冲我笑呢!”
“他对谁都笑,还没有人见过他发怒的样子呢!”凌父理了理凌晓的头发,笑着点了点她的鼻尖,“这种笑面虎,可是最可怕的,谁知道他怎么笑是高兴,怎么笑是生气?说不定笑着,就拿走了你的小命呢!”
凌晓装作吃惊的样子,瞪大了眼睛。
“孟家的水多深啊,旁系嫡系一大家子,厉害的能人数都数不过来,他竟然不声不响就填平了,还偏偏让人揪不着错处,顺理成章地连让别人连扑腾都扑腾不出水花儿来!不仅对于旁系妄图插手的人狠,对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狠,连同父同母的大哥也没在他手里捞到什么好处,这才是彻彻底底的狠!”凌父自言自语着,长长地叹了口气,随即话锋一转,“晓晓,你那位义兄刘铭可是被这位三爷亲手调.教的,据说在他面前很是能说得上话,你可要好好跟他相处,千万别把你那小孩子脾气发到他身上,知道吗?”
“知道了,父亲!”凌晓乖巧地说道,非常给凌父面子,而凌父自然奖了她一个笑容,连声夸赞她是个好孩子,又旁敲侧击地提醒她若是有机会一定要要试着让刘铭带她去见见三爷。
据说,那位爷口味奇特,珠宝古玩美女烟酒什么都不喜欢,就是喜欢养孩子,明明没有结婚、也没有相熟的女伴,身边却已经养了一个男孩儿和一个女孩儿。若是私生子倒也罢了,偏偏这两个孩子跟三爷没有半分的血缘关系,还是被他宠得如珠似玉,带在身边亲自调.教,倘若自家的女儿入了三爷的眼……凌父畅想了一下,随即轻哂着掐断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妄想。
凌晓仍旧甜笑着,对于凌父的嘱咐只是俏生生地应诺,眼底却一片晦暗——想要由她牵线、通过刘铭搭上三爷,可不是一个笑容、一句夸赞就能换来的。
回到凌宅,凌父没有下车,说是还有工作要做,放下凌晓后便彻夜未归,凌晓对此也习以为常,只要不带回家,她也懒得、或者说没有能力去管凌父是去哪个外宅找女人。
第二天,吊唁完毕之后就是出殡了,殡仪队伍蜿蜒数里,白幡纸钱纷飞宛若冬雪,从此,沪省便没有了孟爷,有的只是三爷,孟乔。
☆、第十章 少年(一)
时光荏苒,转眼间凌晓便长到了十四岁,自小在家由家庭教师教导的她终于被有些看不过眼的凌父托关系送去了新式的高级中学,以便让她多认识些同龄人——所谓的交际,也是一位世家大小姐所不可或缺的责任。
对此,三爷倒是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叮嘱她不能贪玩,落下自己布置的功课,不过,仅仅只是这一句话,可也实在是把凌晓愁坏了。
凌晓自小学东西快,不过是依仗了自己成年人的定性和思维理解能力,只可惜三爷却把她的“聪慧”当成了与生俱来的能力,认为她是个天才,随着凌晓年龄的增长,教给她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弄得凌晓在欣喜地如饥似渴吸收知识的同时也郁闷不已,几乎把自己所有的闲暇时间都贡献给了三爷的功课。如今白天要去学校上课,空闲时间急剧缩水,想要再应付三爷那边,可就难上加难了。
发愁了半天却没有想到应对的方法,倘若要告诉三爷一声请他放慢进度的话凌晓是万万不愿的,只好安慰自己车到山前必有路,先去应付高中的入学。
凌父为凌晓选择的是一所英国人和中国人合办的高级中学,名为英华高中,招生对象自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所受的教育也是以西式为主。英华高中的女子校服有两套,一套是清丽的青色旗袍,一套是活泼的西式百褶裙,几乎被三爷同化了审美观的凌晓自然是选择了青色的旗袍。早就开始发育的凌晓终于不复小时候穿旗袍的尴尬与不伦不类,初显曲线的身姿与沉静的气质让身着旗袍的她优雅大方——当然,这仅仅指的是她不耍性子的时候。
大凌晓四岁的宋文斌同样也是在英华高中上课,由于凌父“忙碌”,送凌晓入学的任务就被移交到了宋文斌的手上,而宋文斌这些年也的确守住了当初的承诺,对待凌晓体贴又谦让,越是显得两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在长辈们眼中,两人亲密地基本上就只差一个订婚仪式了。
换好衣服,凌晓下了楼,看到宋文斌已经等在了大厅里,一身白色的西装更显英挺,十八岁的他已经基本褪去了稚气的轮廓,时常带着笑意的眼眸、微勾的嘴角,再加上过来叛逆期后愈显成熟稳重的气质,让他完美的代表了沪省名门公子的招牌。
“晓晓,这身校服穿在你身上真漂亮。”宋文斌微笑着打了个招呼,凌晓也笑着回了一句,然后大大方方地挽住了他的手臂。
自从宋文斌发誓之后,无论怎么折腾他都一声不吭地宛若甘之如饴,逐渐地凌晓也没有了兴趣,毕竟她本身并不是刁蛮地以折腾人为乐的性格,既然达不到报复的效果,那么她也就暂时偃旗息鼓了。
宋文斌笑着向凌晓大概讲了讲学校里的事情,生怕她头一次上学不习惯,一边挽着她走出凌宅,一边习惯性地接过管家白叔手里装有凌晓课本的包,并朝他笑了笑,半分没有贵公子傲慢矜持的架子。
白叔将一切看在眼里,一张老脸几乎笑成了一朵菊花。
英华高中作为沪省知名的男女混校,校园自然也是非常气派。宽广的校门之后是平整的道路,绿树掩映之中白色校舍漂亮异常,远处还能看到离这所学校不远的圣玛利亚女子高中教堂高耸的尖顶。原本,凌晓差一点就要去这所教会女校入学的,只不过后来考虑到宋文斌的问题,最终还是选择了英华高中。
宋家的车子在英华高中门口停住,凌晓跟着宋文斌下了车,立即就受到了少男少女们热烈的注视。倒不是因为凌晓如何令人惊艳,而是因为宋文斌在这所学校里太出名,而且鲜少有人能让他如此殷勤地帮忙开车门。
对此,凌晓倒是适应良好,上辈子她也是这么众星捧月过来的,这辈子被三爷带着,更是备受瞩目,自然不会将这些十多岁的孩子的目光放在心上。
凌晓在宋文斌的带领下见了校长、老师,随后又被他亲自护送去了教室,简直称得上呵护备至。当凌晓进入教室的时候,原本乱糟糟的室内静谧了一瞬,少男少女们侧目看着宋文斌帮凌晓整理好书本,不厌其烦地教导她在学校里该如何与老师同学相处,并且再三提醒放学后要等他来送她回家。
凌晓坐在座位上,一脸的无语,最先还看在对方好心好意的份上点头应诺,最后着实有些不耐烦了,轻拍了一下桌子,扬起纤细的柳眉:“行了文斌哥,一路上都说了多少遍了?你这是把我当小孩子呢?还是你打算当我奶妈?!”
“奶妈还不至于,不过保姆倒是比较贴切。”宋文斌这么多年来被折腾地处变不惊,微笑着将凌晓反噎了回去。
凌晓撑着下巴,默默扭头,决定不跟这家伙一般见识。
宋文斌见凌晓的确是烦了,好脾气的笑了笑便停止了啰嗦,转而带着和煦的笑容拜托周围颇有些受宠若惊的学生们与她好好相处。如此再三后,宋文斌才在凌晓有些崩溃的注视中出了教室,让她着实松了口气。
凌晓觉得,宋文斌显然已经练就了能够反折腾她的盖世神功,此功一出绝对能让人退避三舍、五体投地。
“是谁啊?你哥哥?”身侧的女孩双目放光地询问道,面颊上仍旧没有褪去羞涩的红晕——十四五岁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年少慕艾的年纪。
“算是吧。”虽然在凌晓的眼中,如今的宋文斌只能算是小屁孩,但是为了合群,她仍旧笑着点了点头。
“那是宋文斌吧?我知道他的,我姐姐也在这所学校上学,经常提起他呢!”另一个女孩也凑了过来,情绪看上去极其激动,“他不仅长得英俊,学习好、家世好、气质好、脾气也好,而且多才多艺,据说不仅能文能武,连音乐、茶道、舞蹈之类的都会呢!简直是个天才!”
“他还会做饭。”凌晓笑着补充道,她也非常满意自己将宋文斌养成到现在这个模样——以后生了孩子肯定不用发愁了,绝对能教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