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2 / 2)

林盼仔仔细细地研究,脑海中把能过滤的人全部筛选了一遍。然后她倏地站起来,“真实故事?我要打爆这个丑女人的狗头!“

编辑被林盼突如其来的激动吓着了,连忙询问,“怎么了啊,有苗头了吗?”

林盼攥着小拳头,“我怀疑是我的大学室友,我不小心让她看到过画稿,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们闹掰了,她叫徐昭昭,对方账号名字也有个朝,这不就是她吗!”

她人缘从小就好,又是遵纪守法的五好青年,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和谁人结下过梁子,就连现如今据说竞争力很大的这份工作,她也结交了不少好伙伴。唯一和她不对头的,思来想去就只有徐昭昭那一位。

虽说不能无端地揣测他人,但是这样厚脸皮的行事风格,一看就是她。

编辑听完林盼讲好了来龙去脉,让她先安心,“你有证据她就是你室友吗,这个是关键点,但即使这样也很难说服,因为她的发表时间确实早于你。”

林盼觉得自己真是个倒霉催的,泄愤地剁了剁脚,“难受死我了,肯定是她,还说是她的真实事例改编,好不要脸,那是我的小兰啊!我不行了!我想哭了!”

林盼不怎么爱真哭的,这会儿子心慌意乱,委屈涌上来,她压抑了一会儿,但是还是觉得自己得礼貌,于是她哭之前又说,“编编,我可以现在哭吗?”

编编哭笑不得,不知道怎么安慰她,“那你先随意,我们一会儿再商量。”

林盼点点头,准备哭的时候,就听到编辑又说,“等等,即然是你的真实故事,你把你男朋友叫出来和你一起澄清呢?”

林盼顿了顿,她又哭不出来了,听到这话,想也没想拒绝了,“我会口头澄清的,这是我底线,我不想把他曝光在网络上,这样子也证明不了她看过我的画稿啊,明明是她倒贴我,我现在气火攻心。”

“你这部漫画签了许多版权,也不能怪我喔,一定要重视处理,公司等会儿还要就你这件事开会呢。”编辑没放弃,“你等会儿发条微博表个态,不抄袭坚决不承认。”

林盼匆匆地点头,“我回去翻翻各种社交软件吧,能找到我一定要打她,她太坏了,怎么能有这么坏的人呀。”

然后她接到了一通电话,来电显示是沈揽也。

“喂?小兰?”她的声音闷闷的。

“盼盼,下来,我在你公司楼下。”沈揽也语气温柔,林盼没由来鼻子一酸。

沈揽也似是匆匆赶来的,身上的正装穿得一丝不苟,估计也没来得及换,颀长的身影杵在那儿,默默地等她。

她努力定了定自己的心神,

笑着迎过去,声音强装欢喜,“你来干什么呀。”

沈揽也皱了皱眉,“刚刚还闷闷不乐的,怎么突然又好了?”

林盼笑了笑,“你怎么有时间来看我啊,你不忙吗?”

沈揽也把她拉入怀里,“我都知道了。”

林盼默了一会儿,小声哽咽,“对不起……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网上那些人骂得好难听啊。”

沈揽也扶了扶她的背,“你又没做错,有什么好道歉的?以后不要跟我说对不起,记住了吗?”

林盼顿了一瞬,点了点头,“其实我最难过的是她们说你不是我的,你怎么不是我的啊,你就是我的!”

就算是遇到这样子的事情,林盼的伤心原因也让沈揽也愣了愣,他轻叹一口气,“我本来就是你的。”

“我全身上下,哪一处不是你的?”

林盼看他这时候还要一本正经地耍流氓,踢了他一下,眼圈红红的瞪他,小兔子可怜巴巴,委屈得不行。

沈揽也攥紧她的手,“别难受了,我出面澄清,我们俩一起解决?嗯?”

林盼愣愣地,似是呆住了,其实沈揽也的脸露出来,一切也就不攻自破,因为漫画中男主角的脸就是照着他的模样描摹的,但是不论怎样,林盼是真的不想让他这样抛头露面,鬼知道网络上面又会喷成什么样。

她想了想,“我再找找看时间点,我不想这样,感觉都是你在给我收拾烂摊。”

沈揽也拿她没法,只是淡淡地笑。

林盼灵光一闪,“啊!我还有锁了的非主流空间!我把这一茬忘了!”

她连忙登陆去看自己长了草的账号,果不其然在里面看到了自己矫情的深夜感想以及配图,林盼几乎是喜极而泣,“你看,压根不需要用到你,我马上去打脸,我要气死她!”

幸福来得太快,沈揽也被她推着往大门走,“我回去找编辑,你先回去,我解决好回来再陪你喔,么么么么。”

林盼用哄宝宝的语气哄他,没想到沈揽也反手攥紧她的手,语气淡淡,“我和你一起上去。”

说着他抬手,看了看自己的腕表,“沈氏的律师也要到了。”

林盼几乎是被他突如其来的霸气闪瞎了眼,“什……什么律师?”

沈揽也敛眸看她,“帮你的律师。”

·

证据收齐,众目睽睽之下,林盼编辑好微博就发了出去。

不仅有她画稿配图发表的时间,还有她一些断断续续的日记,把名字打码以后,连带着前几章的一点点现实内容发了上去。

虽说配图只有一张,但那时候心血来潮的一个举措,也足以证明了她的清白。

律师帮她简要地列了几条重点,详细叙述两人之前的室友关系以及而后所发生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让她贴上对于“朝暮寻你”这个账号侵权抄袭的起诉书。

条条有力,每一条都有力地反驳了回去。

此番一举,评论下面炸开了锅————

“我靠,大反转!就知道我们太太是有证据的!”

“呜呜呜支持你!拒绝脸皮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