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背后一阵旋风拂过,有人从后追了上来。
“早。”打招呼的人是艾伦。
樊希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声,都没正眼看他。
同样是个骄傲的人,艾伦强大的自尊受到了伤害,脚步一迟疑,就被她超了过去。
他缓了缓神,加大马力又跟上去,开门见山地道,“我喜欢你。”
一个表白得直接,一个拒绝得也直接,“我不喜欢你。”
“我会有机会的。”
樊希转头,看着他笑,笑容可掬,可说的话却决绝无情,“你没有。”
他坚持,“我仍然会追你,你符合我的口味。”
她有些不耐烦了,“随便你。”
他紧追不舍,“你不接受我,是因为你喜欢尼尔斯。”
不是问句,是肯定句。
她没答,不是心虚,而是不想。喜欢谁,是她的自由,谁也干预不了。
见她沉默,艾伦知道自己说到点子上了,于是又道,“昨晚我看见你从他房间里走出来。”
“你跟踪我?”她的脸上终于有一丝表情,尽管那是怒意。
艾伦不以为然,“因为喜欢你,所以情难自禁。”
她哼笑了声,冷冷的。“狗屁。我们昨天才认识。”
“一见钟情只需要一秒。”
樊希一怔,这句话她说过,对尼尔斯说的。
她突然站住脚,重新审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却发现自己像在照镜子。除了外表不同,他就是她的影子,说的话、做的事,出奇的相像。
樊希思考了一分钟,整整六十秒,没人说话。然后,她摇了摇头,短促而坚决,“我们没可能。”
他不甘,“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同类。”
“同类岂不是更好?彼此了解……”
她挑起眉毛,打断他的话,“太像,我怕会杀了你。”
艾伦笑,“你不会。”
她也跟着笑,“我会。”
“我不会放弃。”
樊希冷静地看向他,“我有三千万粉丝,不介意再多一个。”
“……”
无情的抨击,让他无话可说。
樊希跑完步,洗完澡换了身衣服,去吃早饭。刚坐下,艾伦又来了。
拿着餐盘,在她对面坐下。
“如果我比尼尔斯聪明,你会选择我?”他确实了解她,知道吸引她的是什么。
她不动声色地切着面包,道,“你不会比他聪明。”
艾伦不服输,“我一定比他聪明。”
“事实不需要靠嘴巴说,只需要用行动证实。”
艾伦听了,将盘子向外一推,气呼呼地站了起来,“我会证明给你看。”
樊希却连眼睛也没眨一下,继续喝她的咖啡。
他前脚刚走,后脚马克和尼尔斯就来了,嘲讽道,“fancy,恭喜你又多了一个忠实粉丝。”
她抬眼瞥过尼尔斯,淡淡地道,“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头。”
马克笑道,“比你更不知天高地厚的,我还没见过。”
樊希瞪了一眼过去,马克立即收住笑声,干咳几声,正襟危坐。
尼尔斯目不斜视地吃饭,仿佛两人夜晚的缠绵都不存在。
两人都沉默着,就听见马克的嗓门在那咋呼,见没人接嘴,他终于也觉得无聊,消停了。
“谁还有黄油?”
听见樊希问,尼尔斯将自己的递了过去。
马克眼尖,叫道,“头儿,你的手臂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