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2 / 2)

因为荆的遭遇, 怒火中烧的唐筝马不停蹄地带人赶赴海边, 短短一周便将河部落攻陷。海岛上的族人移居岸边, 重新建立了一个城镇发展生息,唐筝为其命名——河海。

木部落的强大显然已经凌驾于另外两个部落之上。城外开始扩建的农田聘请了大量外族人耕种, 粮食的供应不再成为木部落的命脉, 再加上手工业和食盐的垄断,哪怕没有正名,木部落也俨然已经成为了一方霸主。

唐筝以有生之年绝不进犯向图腾起誓, 雀和獠心中无奈,但得这保证已经是意外之喜, 还得夸她一句仁厚, 早已没了以前的傲气。

为了方便发展, 唐筝开始在运输的河边建造小型的据点,并将石部落的地盘改造成新的城镇,名为陨石城。山路难行,木部落和河海那边相去甚远,以防将来会发生些什么, 中间有个中转站稳妥一些。

以上三处地方当然是本族的地盘大一些,几年下来说是城也能算得上。约莫千百人口,城外流动的人口要多得多,附近的部落多数也都向这边聚拢,以防隔三差五突然出现的工作被他人抢了去。

一系列的举措让旁人看得叹为观止,敲敲打打致力于建筑业三年之后大家都觉得怕是要有大动向,而唐筝则回家洗手种地去了。

年纪轻轻一番作为,也不是没有虚荣心高涨的时候,只是唐筝放眼一看外界,真真是无利可图,还是回家老婆孩子炕头热来得实在。

“嘿,今儿去吃碗粉吧。”

“好啊!我都想了好几天了,正好昨天发的工钱,走走走。”

两个男人说着话,脚下的动作不自觉开始加快。他们是没了部落的散户,少拿点工钱能在城外弄间屋子住,不过十平的房间里也得有十来个人挤在一起,环境差了点儿,但比住山洞树屋舒服多了。战争结束没多久,像他们这样的散户有很多,算是劳动力的一个大头。

热腾腾的牛肉米粉端上桌,切成大片的牛肉只有三片,好在厚度很实在,一碗牛肉熬煮的清汤只需一点食盐的点缀就能焕发出极好的滋味,便宜的价格受到这些工人的喜爱和追捧。

不多说什么,两个男人端着大碗“呼哧呼哧”吃得额头冒汗,这会儿一个清亮的声音从门口响起,听起来像是还没睡醒的样子。

“姨,三碗粉带走的。”

来人是个瘦瘦矮矮的小姑娘,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耷拉着眼皮无精打采的模样有几分可爱,就是那张脸上不带这年纪该有的天真烂漫,木得很,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柚抬起头来这么一看,立刻带上了笑意,“珺来了,又来给榛买早饭么?”

“嗯。”唤作珺的小姑娘乖巧地点了点头,从腰间的皮兜里掏出几个陶币放在桌上。

“呐,给你放在一块儿了,小心点端着。”柚很快煮了一大锅的米粉装进陶锅里,常人家煲汤的锅子不大,但分量却是不轻的,“也不知榛是怎么想的,让你一个人来买东西,要是端不动我让人帮你送去?”

珺小幅度地摇头推拒,“来了这么多回了,我端得动。”

“那你小心着点儿啊。”柚对这乖巧的孩子喜欢得紧,每次都免不了啰嗦这么两句。

“知道了。”

珺端着锅子回家,扎实的陶锅装满了东西有点沉,如果不是天天锻炼,这个年纪的孩子端得动也走不了她这么快。

她是五年前战场上被捡回来的孩子,有一个周边部落中最厉害的大巫师娘亲,来看病的十个人里面救活六七个没问题,温柔又好看,所有学的那些夸奖人的词用在娘亲身上都不为过。

再有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大人了。族人总说她是最伟大的人,是先祖的宠儿,然而珺一点都不这么觉得,奇怪倒是真的。毕竟谁也不会像她那样专门跑到野外去烤肉吃说什么情怀,凉飕飕的半夜不睡觉跑去看月亮,今天高高兴兴地种地,三天之后绝对看不见她浇水,大概只有好脾气的娘亲受得了她了。

不一会儿家门口就到了跟前,进门就见自家娘亲从小房间里走出来,怀里抱着一个不小的簸箕,都是拿去晾晒的草药。

“回来啦,快把锅放进去吧,顺便叫你母亲起床。”荆笑着说道。褪去了青涩,看起来比几年前更成熟知性,也爱笑了很多。

珺刚想开口应下,唐筝已经风风火火地从门里跑了出来,紧张地去接荆手里的簸箕,没好气道:“怎么又搬这种东西,着急可以叫我啊。”说完又朝珺瞪了一眼,“你这丫头,知晓你娘亲腿脚不好,还不知道多帮着点。”

“......”端着锅的珺默默垂下眼,脸上没什么变化,显然已经习惯了。

“她给你去买早饭了,怎么又瞎怪人。”荆赶忙打断道,生怕孩子又被教训个没完。

唐筝这才注意到珺手里的锅子,手臂因为重量竖直下垂,背微弯,很重的样子。

“咳。”唐筝轻咳了一声,没什么做家长的架子,走到她跟前将锅子拿了过来,软下声音说:“去帮娘亲拿东西,嗯?”

“嗯。”珺乖巧地点了点头,在得到荆夸奖似地揉了揉脑袋后脸上没有了丝毫的委屈,扬起一个孩子气的笑容,对两位母亲的亲近态度立显。

珺去将簸箕放到院里的架子上,唐筝让荆挽住她的臂弯进屋。荆的腿不至于一个人不能行走,比起以前到底是要不方便很多的,不过她比唐筝看得开,并不在意这些。

“别总是凶她,看她都不敢跟你说话了。”荆略带责怪地说。

唐筝板着脸,“我是为了她好,老是赖着你,总得长大的。”

“她还小。”荆微微叹息道。

“哪里小了,再过两年就十岁了,我那年纪都当家了。”唐筝轻哼一声,“她和别人不一样,都是迟早的事情,现在多学点以后才能轻松。”

唐筝知道珺很聪明也很听话,性格沉闷了点却是个有几分心思、守得住秘密的孩子。她有太多的东西不能一下子套用在族人身上,族里的人数还在一点点变多,流动人口更是以每天可见的速度增加,迟早有一天会同化。可思想的改变是一件非常缓慢的事情,往短了想也得几十上百年,她终究有力不从心的一天,迫切地需要一个或是多个接班人。

珺是第一个。

荆没再说什么,在这方面唐筝表现得异常强硬。

不同于别人家用餐时,唐筝家里总是异常的安静,一如以往的食不言。心性敏感的珺察觉到了气氛的奇怪,喝掉碗里的最后一口汤水讷讷道:“我去训练了。”

她除了学习唐筝教的东西外,还得跟着其他年满十岁的孩子一块儿参加训练。这些孩子中体能好的成为卫兵的预备役,体能差点的也是强身健体。同时还会在课堂里学习识字和一些简单的算数,两年之后开始分化和选择自己今后的方向。

珺的生活比曾今一年到头的采集工作还要枯燥乏味,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基本没有什么玩乐,变化的只有每天学习的知识。

“嗯。”唐筝只是简单地点了下头,荆则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声说:“把水带上,早点回来。”

“好。”珺回应的声音显出孩子的软糯,倾身抱了下娘亲,再偷偷窥了眼唐筝才小跑着出了门。

吃饭的餐桌正对着门口,能瞧见珺一路跑过河(被扩建过),荆这才无奈地说:“就不能好好跟她说话么?小时候你对我可不是这样的。”

唐筝微微睁大眼睛,“你是我媳妇儿,这能一样么?”

荆揶揄地看着唐筝,眉梢一挑,“我记得你那时候把我当妹妹,好像也差不多吧。”

“咳......”唐筝老脸一红,“我只是没反应过来罢了,喜欢自然是一直都在的,一点都不一样。”